靈幡
道教齋醮中使用的法器名稱。
道教“建齋之始,近齋壇空隙地,立長竿,預期揚幡,啟聞穹厚,普告萬靈”,使得“顯幽共睹,鬼神遙瞻。”
據《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私》,隋末唐初時,
“凡幡有二十一種,
一者連金,
二者貫玉,
三者綴珠,
四者線銀,
五者繡綺,
六者織成,
七者雜錦、
八者諸羅,
九者錯繅,
十者雕縷、
十一者結絲,
十二者叢縷,
十三者雲霞,
十四者變書、
十五者線作,
十六者純色,
十七者間色,
十八者纈畫,
十九者畫字,
二十者五色,
二十一者九色。
或長或短或閣或狹。
或三尺、五尺、七尺、九尺、一丈、二丈、四十九尺、百尺、千尺。
或一首、兩首、十首、百首、千首、萬首。
皆隨時所辦。
複為亡人,有遷神、轉魂、度生、九天、三途等幡;為病人又造度厄、消災、解厄、延年、長命、保護等幡;居家平常,複有致福、延祥、期年、保壽、修齡、益算等幡。
蓋任力所造,皆長竿懸之於庭,或經像左右並房廊院宇之側所在供養。”
但據南宋(上法靈寶大法》稱,古幡僅二種,即遷神和回耀。
遷神寶幡以“絳繒七尺或四十九尺,造幡一首,以朱砂雌黃合研,書明鬥形於幡首,書幡名於幡身。
左手書三天內諱,右手書三天隱諱。
亡魂睹此則得罪障解脫,神遷南宮。
回耀靈幡以“白素黃繒,造幡長二十四尺或四十九尺•幡身書青玄全號。
左足書太微回黃旗,無英命靈幡;右足書攝召長夜府,開度受生魂。
左手書茫茫酆都中云云,右手書功德金色光云云。
從長竿懸於壇下,任風吹揚,十方幽魂,睹此靈幡,一念皈依,則夙生罪障,應時消滅,以至塵勞大罪,皆得原除,上生用宮,地獄開泰,死魂更生。
明代時、靈幡種類遂漸減少,據《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》卷二“揚幡品”,除“遷神”和“回耀”兩幡外,另有告盟、命靈、超度、青玄、太乙、昊天和招真召靈等幾種幡。
另有《天皇至道太清玉冊》批評當時“世俗之幡,皆以苟葉為頂,蓮花為墜,鄙亦甚矣”;“更其古制,幡頂用桐梓之木為之,上用日月星辰雲霞、內畫天尊於二,以表天也。
幡腹書天帝之名、腳俱用龍鳳。
兩邊帶取象於手。
皆以雲龍飛鳳為副之,取象於人也。
墜腳亦用桐梓之木,畫山河大地,五嶽四瀆,取象於地也。
但朱權所述之幡式似未流傳於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