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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為什麼要信仰三寶?

張貼者:憨憨的小螞蟻
閱讀人數:13808人 張貼日期:2024-04-17 08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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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為什麼要信仰三寶?

信仰三寶的確是佛教最特殊的內容。其他的神教,或者唯信上帝(如猶太教及伊斯蘭教等),或者信仰聖父、聖子、聖靈(如基督教),或者加上聖母的崇拜(如天主教)。佛教,因為是無神論的宗教,所以不把佛陀當作神道來崇拜,也不以為佛是獨一無二的,更不以為佛陀能夠創造萬物或赦免人類的罪惡。佛教看佛陀,如同學生看老師,老師能教導學生,能使學生改變氣質、充實知能、修養身心,卻不能代為學習,也不能代替升學。

因此,佛教的信仰是純理性的,也是純倫理的。佛教對於佛陀的崇拜,相同於子女對於父母的孝敬,是出於報恩的情懷。一個正信的佛教徒,絕不會是為了避禍致福而崇拜佛陀,佛陀的願力雖能藉著祈禱的心力感應而產生神蹟,但那主要的還是祈禱者自己,如果是自己的定業現前,縱然祈禱,佛陀也是無能相助。若能依照佛所說的正法而行——如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努力、修定、習慧等的行為,便可以改變往昔的業力,或者重罪輕報,或者輕罪消除——因為業力的現行受報,也像種子的發芽生長,須靠助緣的促成,同樣一粒種子,遇到陽光、空氣、水、土、肥料,以及人工的培植,必然長得快、長得大,相反地,如果缺少這些助緣,乃至沒有這些助緣,種子便會長得緩慢瘦弱乃至根本不能發芽了。佛教看善惡因果的造作與受報,也同這個道理一樣。所以佛陀的崇高偉大,不是由於造物與赦罪(根本無人可赦他人之罪——一神教的赦罪觀念,是由神權獨裁的混合產物),而是由於佛所親證的解脫之法,並且將此解脫之法說了出來,供給大家去如法修行,修行之後,便可解脫,乃至可跟佛陀一樣,使得大家都能成佛。

因此,佛教徒們,往往不願自稱為佛教徒,寧可自稱為三寶弟子。因為,佛教的發明者雖是佛陀,佛教所重視的,與其說是佛,倒不如說是法;佛不能代人解脫,法能夠使人自行解脫。崇拜佛陀,是為崇拜佛陀修證說法的恩德,佛陀經過三大無數劫的長期修行菩薩道的結果,親證了解脫之法,親證之後,便毫不保留地給我們奉獻了出來,所以,這一恩德的崇高偉大,要比世間一切恩德的總和更加崇高偉大到千百萬倍——何止千百萬倍?簡直是無法比喻也不可思議。





但是,佛法的流布,必須仰賴佛的幹部,那就是僧。僧有菩薩僧(如文殊、彌勒、觀音、地藏等),有聲聞僧(如舍利弗、目犍連、大迦葉等的羅漢),有凡夫僧(如一切持戒清淨,自修正法並能說法度眾的比丘及比丘尼)。由於僧能把佛陀的正覺解脫之法,傳流、傳布、傳授給了我們,為了法的理由,所以僧的恩德也是無量。

弘揚佛法,不限出家人,在家的佛子同樣可以。住持佛法,則非出家的佛子不可。所謂住持佛法,是指代表佛法、象徵佛法,並守持佛法而住於世間的意思。比如一般人同樣見到一個佛弟子,見到出家的,就會聯想到佛教,見到在家的,就不會產生佛教的印象(除非自行表白,但也不能逢人便說自己是佛教徒的)。

所以,佛法的發明是佛陀,佛教的重心是正法,佛教的住世是僧眾。正因如此,佛教尊稱佛法僧為三寶,主要的是有離苦得樂的法寶,法寶是由佛陀所證所說,由僧能持能傳,所以也都稱之為寶。

佛陀在世,佛教以佛陀為皈依的中心,佛陀滅後,佛教則以僧團為皈依的中心;皈依三寶,是為要學法寶,要學法寶,須由僧寶做良導——包括思想的傳授及行為的影響。所以佛陀滅後的佛教,供養三寶的對象,乃是偏重於僧寶。又因為佛教主張「依法不依人」的緣故,特別重視正法的流布與皈依,僧人的生活行為是他們個人的事,只要他們的見解正確,能夠開演佛法,縱然破了禁戒,仍該接受俗人的恭敬供養——這是倫理的要求,好像一般所說「天下無不是的父母」;又像小學的老師未必受過大學的教育,大學畢業的人,總不能否認小學時代的老師。

因此,對於一個正信的佛教徒來說,崇拜佛寶是由於法寶的理由,又為了法寶的信受,所以要崇拜僧寶。



崇拜菩薩,也是敬僧的一種。對於聖僧大菩薩及阿羅漢,固然要恭敬供養,對於凡夫僧的持戒而能說法者,也要恭敬供養,乃至不持淨戒但有正見能說正法的出家人,也要恭敬供養(要緊的是要有正見,能說正法)。事實上,在去佛世已遠的時代之中,聖僧很難遇到,敬僧的對象,當是凡夫的比丘、比丘尼眾,經中也說供養凡夫僧與供養聖僧無異,同有不可思議的無量功德。

佛教的高明博大,三寶兩字即可概括無遺,所以信仰佛教,即是信仰三寶。對於僧寶的信仰,在佛陀時代,乃至迄今的泰、緬、錫蘭等國,根本視為當然的事。但在中國的佛教,敬僧的觀念,始終未能形成普遍的風氣;由於僧尼素質良莠不齊,一般所敬的出家人,僅是少數的高僧而已。上焉者是恭敬高僧的德學,下焉者是把高僧當作神道來盲目崇拜。正由於高僧信仰的風氣,也促成了一些劣僧的虛偽作怪,以期博得低級的神道式的崇拜。這些都是亟待修正的觀念,做為一個正信的佛教徒,他是不會如此的。1

註解1

《易經.觀卦》云:「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,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。」


《易經.觀卦》之疏云:「微妙無方,理不可知,目不可見,不知所以然而然,謂之神道。






文章來源/聖嚴法師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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