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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真義系列 戒的真義

張貼者:Allan
閱讀人數:18592人 張貼日期:2023-04-04 01:04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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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雲大師佛法真義系列 戒的真義【作者:佛光山開山星雲大師】


圖說:佛光山2015年傳授在家五戒菩薩戒會。 人間社記者陳碧雲攝

佛教講:「戒住則僧住,僧住則法住。」當初佛陀制戒,就是為了維護僧團的和樂清淨,為了讓正法久住,所以戒是僧團的基石。但是戒律也不是只有出家眾才須要受持,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,人人都需要有戒來規範自己,人生的道路才會安全。

戒不是拿來講說的,而是要去實踐。尤其,戒是活用的,不是呆板的。就拿大乘佛教的「三聚淨戒」來說,第一是攝律儀戒,教你行住坐臥都要合乎威儀;第二是攝善法戒,凡一切行事都要以慈善為根本;第三是饒益有情戒,就是主動的關懷眾生,利益有情,這才是積極的持戒。

在佛教裡有一則記載,古印度有一位波斯匿王,他的皇后人稱「末利夫人」。國王和皇后平日感情很好,但是自從夫人皈信佛教、受持五戒以後,嚴格遵守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。

有一次,波斯匿王征戰歸來,因為對廚子準備的飯菜不滿意,大發雷霆,下令要將廚師處死。

末利夫人聽說此事,心想:該怎麼救廚師呢?於是他想了一個辦法。



當她和波斯匿王見面時,就說:「大王,你回來了,我好高興!今天我要擺設酒席,陪你喝酒,表示對你的歡迎。」

波斯匿王一聽,非常高興,但是心中不免又有些懷疑,就問末利夫人:「你不是受過戒了嗎?」

末利夫人回答:「為了迎接大王,今天破例一次不要緊!但是大王,我有一個請求,好酒要有美膳相配,我希望御廚能親手做我喜歡的菜色。」

國王聽後,想到:不得了!最會做那道菜的廚師,我剛才已經下令要砍他的頭了。於是大喊:「刀下留人!刀下留人!」趕快又派人前往刑場,把廚師給救了回來。

現在我們要問,末利夫人這樣的行為,究竟是有犯戒呢,還是沒有犯戒?戒是心中的一念,不應該拘泥在戒的條文表相裡。若你是因為貪瞋愚痴而造作不當的行為,那你就會犯戒;若你是為了救人救世,即使行為有所違犯,也不能等同一般的犯戒來看待。

中國也有這樣的一個事件,明朝末年,張獻忠起兵作亂。山賊進入到一個寺廟裡,裡面除了出家人,還有許多入寺避難的老百姓。住持破山和尚為了保護寺中所有人等,於是挺身而出,要求山賊不要傷害人命。因為破山和尚平日持戒嚴謹,山賊故意要刁難他,就叫人端來一碗肉,對著他說:「好,大和尚,你把這碗肉吃了,我就不殺他們;如果你不吃,我就把大家通通都殺光。」破山和尚當下毫不猶豫的,把一碗肉都給吃完,山賊果然也很遵守約定,就把大家給放了。



所以你說,破山和尚是犯戒呢,還是持戒呢?

救人救世動機 是饒益有情戒

其實,我們的心如果是出於救人救世的話,那都是菩薩饒益有情戒,都是比丘的根本自性戒。持戒不是拘泥於戒相,而是要活用戒體;戒是講究行持,講究行道的,所以我們的佛教徒,對於戒律要有這種正確的看法。

不過,假如有人要偷東西,叫我幫他拿;不拿他就要殺了我,那我就幫他偷盜。或是有一個人追求我,他說如果我不從,他就要自殺;我為了他,不得不犯戒。像這一些都是「一對一」,是個人自私的行為,這是沒有理由的,這是犯戒的。所謂「戒」,就是眾善奉行,你要能愛大眾、愛社會,要能為眾人犧牲奉獻,那麼即使是「割肉餵鷹,捨身飼虎」,也都不算犯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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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安居

「夏安居」是佛教的制度,當初印度的氣候,每年到了四、五、六月就是雨季,比丘們出外托鉢不方便;佛陀為適應當時的文化、環境,所以就倡導「夏安居」。從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,這期間出家人不能外出,就在精舍禪坐、修行。一來避免為了下雨把身上淋溼,換裝困難;二來雨水多,路上的蟲蟻也跟著出來,腳下容易傷害微小昆蟲。所以,佛陀提倡夏安居,也表示讓比丘、比丘尼們安住身心,增長慈悲。佛陀這樣的方便,都是隨著大自然的氣候,隨著國家各種的居住環境,隨著人民生活的需要,隨機應變制戒。





在中國,過去各個寺院辦佛學院,從正月十五日到六月十五日,六個月期間都把學生集合在學院裡面修學,聞、思、修三學並進,這也未嘗不是安居修行。每年到了七月半,各個佛教學院也開學了,七月到十二月,這六個月期間,漸漸的,因為秋冬的天氣外面寒冷,學院正好借住在寺內,無風無雨,學生們學習戒、定、慧,深入經藏,這也好像是安居修行一樣。在佛教學院裡的這許多青年學子,可以說,他們長年累月都在安居。

但是,過去如《菩提樹》的發行人朱斐居士,曾向我磕頭,要我在佛教學院舉行夏安居,我說:「一樣的修學佛法,只是名稱不同,你何必那麼執著呢?」

他也跟我很坦白的說:「你說學生長年累月的讀書是修行,不過我們信徒沒有人願意供養,你要能舉行夏安居,信徒就願意來供養大家的生活衣食。」

我覺得很奇怪,為什麼現在學佛的人,都是一味的執著,也不通理路,也不知道佛陀的用心行化,只曉得執著過去的名相,要這樣、要那樣,這種食而不化的思想行為,實在讓佛法不能契理契機的弘揚發展。

所以,我也跟朱斐居士說:「沒有關係,做學生的人一向清貧,縱然有所缺乏,就當成是修學苦行,也很習慣,沒有人供養,不會計較。你舉辦你的夏安居,我們學院一切照現在的學制奉行;就是佛陀在世,也會嘉許我們,恪遵教法,審度時勢,正常的生活、正常的修學,一個學期、兩個學期,一個夏安居、兩個夏安居,沒有什麼不同。」

當然我們也知道,過去的時代,因為沒有佛教學院,也沒有學校的制度,出家人年資、身分、資歷用什麼來作標準呢?就用夏安居。你出家了,他不問你出家幾年?他會問你出家經過了幾夏?意思說,你經過了幾個夏安居,回答都是說,我已經出家五夏、八夏,就是五年、八年。

現在在南傳的佛教國家,大概還有安居的風氣;但在中國,現在已經進步到隨著時代,跟著潮流,跟著國家的制度在行走;一個學期六個月,這不是兩個安居了嗎?下半年又是六個月,不又是兩個安居了嗎?其實夏安居的出家人,也不要傲慢你們在安居,佛學院的青年學子,他們一年四個安居,也勝過你們了。

所以我對於佛法的解釋,什麼才是「佛法的真義」?隨著時代進步,遵行佛陀的方便攝教,回歸佛陀的本心,這就是修行,這就是安居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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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解決一切

世間上的人,幸福安樂的時候,都只想到自己享受;一旦遇到困難,需要擔當責任時,才會想要別人來幫忙。實際上,人生的好與壞、苦與樂,都要自己直下承擔。別人對我的讚歎,歡喜承擔起來;好的機會來了,感謝承擔起來。同樣的,責任來了、困難來了,也要勇敢承擔;在承擔的當下,就是在累積智慧與福德因緣。你能抱持著「我要負責,我要擔當」的勇氣,自然會產生力量;如果畏懼困難,凡事推諉,必定難以成就。

在佛法裡面,雖然有諸佛菩薩給我們的指導、護念、加持,但是最主要的,自己造的善惡行為,一切還是得由自己承擔負責。這就如同你在社會上,你殺了人,不能說是別人殺的,把責任推給別人,要別人來代替你受刑;自己犯了竊盜的行為,你不能說是別人做的,所謂「人在做,天在看」,天理昭昭,善惡、好壞,賴不了帳的,所以自己要能承擔自己的行為。

個人身、口、意三業的造作,身所做的殺、盜、淫;口所犯的妄言、惡口、綺語、兩舌;心裡產生的貪、瞋、痴等等,所有自己造作的善惡行為,自己要負責承擔結果。所謂「種如是因,得如是果」,好的是你做的,結了好果,當然是你的,因為是你播種的田園,理應由你來收成;不過你侵犯到別人,妨礙了別人的自由,這個業力也是要你自己去承受,別人是代替不了的。

所以,人應該要勇於承擔責任,要勇於面對苦難和委屈,更要有勇氣承認自己的錯誤。你做錯事了,趕快自己承認:「這是我不對」、「這是我不好」、「這是我不應該」;你能夠這樣誠懇的懺悔,老實的承擔責任,別人也會給你安慰,提供給你意見,協助你解決,把過錯、傷害、責任減到最小,而你自己也能從中不斷的學習、成長、進步。



如果你犯錯,不僅不願承擔,反而還諉過塞責,找人護航說情;這就像過去坐牢找人代替,服兵役找人代替,這只是形相上的行為,但是在因果法則上,還有另外的帳目會替你算得更清楚。

人生在世,一切問題都要靠自己解決,對於自己的行為,不要存有僥倖的心理,不要逃避自己的責任,能夠勇於承擔,進而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,這才是智者之舉,也是處世應有的態度。


【提醒:】